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高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工作。
2016年,我省“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51所,招生计划6080人。
“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已参加山东省2016年夏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含)以内的考生。
“3+2”对口贯通培养考生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由高职院校根据高考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3+2”贯通培养学生在完成高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须参加全省专升本2门公共课科目考试及衔接本科高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转段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合格标准由本科招生高校确定;文化基础知识课程(专升本2门公共科目或春季高考文化基础知识)的合格标准由省统一设定,即为:文化基础知识成绩总分达到文化基础知识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考虑到试题命制的不确定性,省统一设定的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可结合往年成绩情况及当年的试题难度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