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483 理科:433
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文科:529 理科:515
注:
1.公安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463分、理科413 分。
2.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314分。
3.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83分、理科433 分。其中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可享受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分值的考生,分别按文科313分、理科281分执行。
4.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313分、艺术理281分。其中独立设置的30所本科艺术高校(沈阳音乐学院除外)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官方链接:http://www.sdzs.gov.cn/score/gaokao/2017/170624f/170624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