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2)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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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来源: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2018年,我省“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51所,招生计划6080人。

二、招生范围和报名资格

“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已参加山东省2018年夏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下50分(含)以内的考生。

三、录取

“3+2”对口贯通培养考生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在专科(高职)普通批按文史类或理工类填报志愿,由高职院校根据高考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转段

“3+2”贯通培养学生在完成高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须参加全省专升本公共课科目考试及衔接本科高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转段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合格标准由本科招生高校确定;文化基础知识课程(专升本公共课科目或春季高考文化基础知识)的合格标准由省统一设定,即为:文化基础知识成绩总分达到文化基础知识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考虑到试题命制的不确定性,省统一设定的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可结合往年成绩情况及当年试题难度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超过10%。

相关链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 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