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分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常规批3个批次。
常规批不再严格划分本专科批次,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划定3条分数线:
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线上考生获得两种资格:一是填报提前批本科志愿的资格;二是在常规批首先填报普通类本科志愿的机会。
二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达到二段线但是未达到一段线的考生,提前批志愿填报时,可填报专科志愿;常规批志愿填报时,不能参与第一次本科志愿填报,可参与第二次、第三次志愿填报,选报剩余本科计划及填报专科计划。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此线仅作为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线。
提前批
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
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特殊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
安排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根据考生志愿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3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
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